丹麦商务签证(上海送签)
签证国家 请选择签证国家 签证类型 丹麦商务签证(上海送签) 入境次数 领馆定
签证时间 15-19天 有效期 领馆定 停留期 领馆定
市场价 1800 会员价 1500 是否面试 面交资料
商品代码 06200201
收客范围

1、常住地、工作地及户籍所在地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
2、户籍所在地为其他地区者,另提供以上5地已有6个月记录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签证文件

在职人员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护照首页复印件(如有延期页请一并提供其复印件); 

4、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

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5、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6、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2张)

近半年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并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签名。照片规格:35mm(宽) X 45mm(高)。脸部居中,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百分70-80,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mm,签证申请人眼睛直视镜头。

★身份证复印件

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户口簿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 

2、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本

人页复印件。

注:在使馆面签时上述户口本需要出示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结婚证样图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或办理结婚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应)及认证。 

注:1、在使馆面签时上述婚姻证明需要出示原件。 

2.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

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英文在职证明

1、按模版提供(使用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若无抬头信纸,可自行编辑打印); 在职证明模板 在职证明样本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出行人不能为自己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4、除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5、如有请提供名片2张。

★单位证明复印件

1、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2、如该证明没有有效期或者不约定期限可接收; 

3、如该证明已过有效期,需一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办理延期证明的复印件。 

注:1、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副本样图 

2、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有年检章且在有效期内。

★资产证明

1、提供本人名下近6个月的借记卡对帐单原件或存折复印件(需银行盖章),且余额不得少于3万元。 

2、如有房产、车产请尽量多的提供这些资产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及整个停留期间。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个人信息表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签证申请表

1、请在签证申请表格的第37项和末页签名,签名必须和护照上的签名保持一致(只需在申请表签名处用黑色水笔签字,无需填写表格内容); 

2、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签证申请表需由其父母双方代为签名,要签有儿童名字及父母双方的名字并注明代签。  

注:请在打印签证申请表时用A4纸一页一页分开打印,勿正反面打印。

其他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以公证处告知为准。友情提示: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自由职业者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护照首页复印件(如有延期页请一并提供其复印件); 

4、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

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5、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6、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7、不接收半年内曾被欧洲其他国家拒签的护照。

★照片(2张)

近半年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并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签名。照片规格:35mm(宽) X 45mm(高)。脸部居中,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百分70-80,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mm,签证申请人眼睛直视镜头。

★身份证复印件

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户口簿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 

2、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本

人页复印件。

注:在使馆面签时上述户口本需要出示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结婚证样图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或办理结婚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应)及认证。 

注:1、在使馆面签时上述婚姻证明需要出示原件。 

2.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

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相关证明

1、如申请人是已婚自由职业者,但其配偶是在职人员,需提供配偶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中英文在职证明,用单位信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盖章,内容包括申请人与配偶的夫妻关系,配偶的单位、职务、月薪,配偶单位担保人的姓名,出国旅游时间,保证其按时归国,以及费用由其配偶来承担; 

2、配偶的工资对账单原件;对帐单样图 

3、如双方均为自由职业者,请自行打印一份收入来源说明,并签名(内容只可打印不可手写)。如能提供半年内的资金来源和个人收入税单,也请一并提供。 

4、单身未婚人员,请自行打印一份收入来源说明并签名(内容只可打印不可手写),提供父或母的在职证明及对账单。如能提供半年内的资金来源和个人收入税单,也请一并提供。 

自由职业者的拒签率较高,故当使馆要求自由职业者提供更多附加材料时,请竭力配合。

★资产证明

1、提供本人名下近6个月的借记卡对帐单原件或存折复印件(需银行盖章),且余额不得少于3万元。 

2、如有房产、车产请尽量多的提供这些资产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及整个停留期间。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个人信息表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签证申请表

1、请在签证申请表格的第37项和末页签名,签名必须和护照上的签名保持一致(只需在申请表签名处用黑色水笔签字,无需填写表格内容); 

2、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签证申请表需由其父母双方代为签名,要签有儿童名字及父母双方的名字并注明代签。  

注:请在打印签证申请表时用A4纸一页一页分开打印,勿正反面打印。

其他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以公证处告知为准。友情提示: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退休人员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护照首页复印件(如有延期页请一并提供其复印件); 

4、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

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5、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6、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7、不接收半年内曾被欧洲其他国家拒签的护照。

★照片(2张)

近半年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并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签名。照片规格:35mm(宽) X 45mm(高)。脸部居中,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百分70-80,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mm,签证申请人眼睛直视镜头。

★身份证复印件

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户口簿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 

2、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本

人页复印件。

注:在使馆面签时上述户口本需要出示原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结婚证样图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或办理结婚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应)及认证。 

注:1、在使馆面签时上述婚姻证明需要出示原件。 

2.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

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退休证复印件

1、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2、如丢失,请提供原单位开具的退休证明原件,并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要有最新年检记录并加盖公章)。

★资产证明

1、提供本人名下近6个月的借记卡对帐单原件或存折复印件(需银行盖章),且余额不得少于3万元。 

2、如有房产、车产请尽量多的提供这些资产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及整个停留期间。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个人信息表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签证申请表

1、请在签证申请表格的第37项和末页签名,签名必须和护照上的签名保持一致(只需在申请表签名处用黑色水笔签字,无需填写表格内容); 

2、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签证申请表需由其父母双方代为签名,要签有儿童名字及父母双方的名字并注明代签。  

注:请在打印签证申请表时用A4纸一页一页分开打印,勿正反面打印。

其他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以公证处告知为准。友情提示: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在校学生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护照首页复印件(如有延期页请一并提供其复印件); 

4、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

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5、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6、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7、不接收半年内曾被欧洲其他国家拒签的护照。

★照片(2张)

近半年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并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签名。照片规格:35mm(宽) X 45mm(高)。脸部居中,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百分70-80,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mm,签证申请人眼睛直视镜头。

★身份证复印件

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户口簿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 

2、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本

人页复印件。

注:在使馆面签时上述户口本需要出示原件。

★英文在校证明

学生只有在寒暑假期间以及国定假日期间方可提供材料进行申请,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学校英文在校证明(学龄前儿童不用提供)

★同行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上者提供)

1、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照)及认证书原件,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写明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2、提供父母双方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并盖公章),在职证明里要写明职务、月收入、来公司时间、此次行程时间及与孩子的关系、写清楚行程中涉及到的国家。学生儿童与哪一方共用资产,这一方的在职证明中还要说明此次孩子旅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注: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同行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下者提供)

1、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照)及认证书原件,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且10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里必须要注明法定代理人信息,写明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2、若只与父母一方同去,除提供上述公证和认证外,还要提供单亲委托公证书原件及认证;

3、提供父母双方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并盖公章),在职证明里要写明职务、月收入、来公司时间、此次行程时间及与孩子的关系、写清楚行程中涉及到的国家。学生儿童与哪一方共用资产,这一方的在职证明中还要说明此次孩子旅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注: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资产证明

1、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近6个月的借记卡对帐单原件或存折复印件(需银行盖章),且余额不得少于3万元。 

2、如有房产、车产请尽量多的提供这些资产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及整个停留期间。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个人信息表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签证申请表

1、请在签证申请表格的第37项和末页签名,签名必须和护照上的签名保持一致(只需在申请表签名处用黑色水笔签字,无需填写表格内容); 

2、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签证申请表需由其父母双方代为签名,要签有儿童名字及父母双方的名字并注明代签。  

注:请在打印签证申请表时用A4纸一页一页分开打印,勿正反面打印。

其他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以公证处告知为准。友情提示: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学龄前儿童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护照首页复印件(如有延期页请一并提供其复印件); 

4、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

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5、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6、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7、不接收半年内曾被欧洲其他国家拒签的护照。

★照片(2张)

近半年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并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签名。照片规格:35mm(宽) X 45mm(高)。脸部居中,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百分70-80,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mm,签证申请人眼睛直视镜头。

★身份证复印件

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户口簿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 

2、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另一方户口本整本复印件; 

3、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本

人页复印件。

注:在使馆面签时上述户口本需要出示原件。

★同行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下者提供)

1、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照)及认证书原件,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且10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里必须要注明法定代理人信息,写明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2、若只与父母一方同去,除提供上述公证和认证外,还要提供单亲委托公证书原件及认证;

3、提供父母双方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并盖公章),在职证明里要写明职务、月收入、来公司时间、此次行程时间及与孩子的关系、写清楚行程中涉及到的国家。学生儿童与哪一方共用资产,这一方的在职证明中还要说明此次孩子旅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注: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资产证明

1、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近6个月的借记卡对帐单原件或存折复印件(需银行盖章),且余额不得少于3万元。 

2、如有房产、车产请尽量多的提供这些资产复印件。(使馆面签时需要出示原件)。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及整个停留期间。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个人信息表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签证申请表

1、请在签证申请表格的第37项和末页签名,签名必须和护照上的签名保持一致(只需在申请表签名处用黑色水笔签字,无需填写表格内容); 

2、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签证申请表需由其父母双方代为签名,要签有儿童名字及父母双方的名字并注明代签。  

注:请在打印签证申请表时用A4纸一页一页分开打印,勿正反面打印。

其他注意事项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以公证处告知为准。友情提示:公证处咨询电话:(021)62671882、(021)32170384;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备注

1、请尽量提供所提供材料的原件,您提供的资料越齐全越有利于获得签证,但我公司不能左右签证官的意志使您肯定获得签证。

2、复印件请您提供A4纸标准的清晰材料,材料会直接递交到领使馆,所有复印件材料均可能不再退还。

3、申请时间为本公司预计正常情况下的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该政治和罢工等,则可能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发生;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的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该国的具体信息内容为准。

附:文件下载

1-01 丹麦商务签证文件清单      2-01 丹麦个人信息表           2-02 委托书

2-03 境外医疗保险要求            2-04 申根国家名录              3-01 照片样图

4-01 样本:行程计划               4-02 样本:证件遗失说明     4-03 样本:遗失说明        

4-04 样本:遗失说明               4-05 样本:户籍                 4-06 样本:结婚证           

4-07 样本:存款证明               4-08 样本:房产证              4-09 样本:车产登记证     

4-10 样本:股票交割单            4-11 样本:在职证明           4-12 样本:单位证明        

4-13 样本:营业执照               5-01 游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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