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近照)。并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签名。 照片规格:35mm(宽) X 45mm(高)。
照片要求如下:
1、照片必须为尺寸,约35 mm x 45 mm; 2、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百分70-80; 3、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36mm; 4、不能佩戴墨镜、头饰、帽子,免冠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户口簿整本原件;
2、如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另一方整本户口簿原件;
3、如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首页,请提供由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婚姻证明原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
★在职证明
1、按模版提供(使用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若无抬头信纸,可自行编辑打印);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并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3、如申请人是法人代表,请人事或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4、名片如有请提供两张
★单位证明复印件
1、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代码证》或《外商企业登记证》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2、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公安机关可盖政治处章;
3、如该证明没有有效期或者不约定期限可接收;
4、如该证明已过有效期,需一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办理延期证明的复印件。
注:1、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2、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有年检章且在有效期内。
★资产证明
1、本人名下银行储蓄卡或借记卡对账单原件(加盖银行章)及卡正反面复印件(反面需要有签名),要有连续近12个月的往来账目(帐单最终要拉到出行月份之前的那个月份),且活期存款的余额不得少于5万元;
●2、如有自己名下的房产或车产,也请尽量提供下房产证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要有有效年检记录)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1、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2、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和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
3、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
敦士登的办事处。
4、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5、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法国治病,
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提前咨询公证处;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3、广州领区递交瑞典材料均由挪威领馆代理,故申请材料与挪威材料一致。
自由职业者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近照)。并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签名。 照片规格:35mm(宽) X 45mm(高)。
照片要求如下:
2、照片必须为尺寸,约35 mm x 45 mm; 2、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百分70-80; 3、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36mm; 4、不能佩戴墨镜、头饰、帽子,免冠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户口簿整本原件;
2、如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另一方整本户口簿原件;
3、如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首页,请提供由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婚姻证明原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
★相关证明
1、如申请人是已婚自由职业者,但其配偶是在职人员,需提供配偶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中英文在职证明,用单位信纸打印并由领导签字盖章,内容包括申请人与配偶的夫妻关系,配偶的单位、职务、月薪,配偶单位担保人的姓名,出国旅游时间,停留时间,保证其按时归国,以及费用由其配偶来承担;
2、配偶的工资对账单原件;
3、如双方均为自由职业者,请自行打印一份收入来源说明,并签名(内容只可打印不可手写)。如能提供半年内的资金来源和个人收入税单,也请一并提供。
4、单身未婚人员,请自行打印一份收入来源说明并签名(内容只可打印不可手写),提供父或母的在职证明及对账单。如能提供半年内的资金来源和个人收入税单,也请一并提供。
自由职业者的拒签率较高,故当使馆要求自由职业者提供更多附加材料时,请竭力配合。
★资产证明
1、本人名下银行储蓄卡或借记卡对账单原件(加盖银行章)及卡正反面复印件(反面需要有签名),要有连续近12个月的往来账目(帐单最终要拉到出行月份之前的那个月份),且活期存款的余额不得少于5万元;
●2、如有自己名下的房产或车产,也请尽量提供下房产证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要有有效年检记录)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1、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2、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和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
3、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
敦士登的办事处。
4、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5、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法国治病,
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提前咨询公证处;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3、广州领区递交瑞典材料均由挪威领馆代理,故申请材料与挪威材料一致。
退休人员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近照)。并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签名。 照片规格:35mm(宽) X 45mm(高)。
照片要求如下:
3、照片必须为尺寸,约35 mm x 45 mm; 2、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百分70-80; 3、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36mm; 4、不能佩戴墨镜、头饰、帽子,免冠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户口簿整本原件;
2、如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另一方整本户口簿原件;
3、如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首页,请提供由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婚姻证明原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
★退休证原件
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产证明
1、本人名下银行储蓄卡或借记卡对账单原件(加盖银行章)及卡正反面复印件(反面需要有签名),要有连续近12个月的往来账目(帐单最终要拉到出行月份之前的那个月份),且活期存款的余额不得少于5万元;
●2、如有自己名下的房产或车产,也请尽量提供下房产证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要有有效年检记录)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1、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2、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和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
3、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
敦士登的办事处。
4、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5、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法国治病,
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提前咨询公证处;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3、广州领区递交瑞典材料均由挪威领馆代理,故申请材料与挪威材料一致。
在校学生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近照)。并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签名。 照片规格:35mm(宽) X 45mm(高)。
照片要求如下:
4、照片必须为尺寸,约35 mm x 45 mm; 2、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百分70-80; 3、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36mm; 4、不能佩戴墨镜、头饰、帽子,免冠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户口簿整本原件;
2、如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另一方整本户口簿原件;
3、如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首页,请提供由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英文在校证明
学生只有在寒暑假期间以及国定假日期间方可提供材料进行申请,需提供:
1、学生证原件;
2、英文在校证明.由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签名,并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章),按模版提供(用抬头纸打印,抬头包括学校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同行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下者提供)
1、若与父母同行需提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照)及认证书原件,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且10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里必须要注明法定代理人信息,写明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2、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4、若只与父母一方同去,除提供上述资料外,不去的一方还要出具单亲委托公证书原件及认证;
5、提供父母双方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并盖公章),在职证明里要写明职务、月收入、来公司时间、此次行程时间及与孩子的关系、写清楚行程中涉及到的国家。学生儿童与哪一方共用资产,这一方的在职证明中还要说明此次孩子旅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注: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同行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上者提供)
1、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照)及认证书原件,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里必须要写明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2、父母双方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并盖公章),在职证明里要写明职务、月收入、来公司时间、此次行程时间及与孩子的关系、写清楚行程中涉及到的国家。学生儿童与哪一方共用资产,这一方的在职证明中还要说明此次孩子旅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注: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资产证明
1、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银行储蓄卡或借记卡对账单原件(加盖银行章)及卡正反面复印件(反面需要有签名),要有连续近12个月的往来账目(帐单最终要拉到出行月份之前的那个月份),且活期存款的余额不得少于5万元;
●2、如有自己名下的房产或车产,也请尽量提供下房产证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要有有效年检记录)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1、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2、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和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
3、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
敦士登的办事处。
4、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5、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法国治病,
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提前咨询公证处;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3、广州领区递交瑞典材料均由挪威领馆代理,故申请材料与挪威材料一致。
学龄前儿童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
2、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3、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出示由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并请自己打印一份旧护照上有无拒签记录和曾经去过的国家的说明并签字;
4、护照内应至少有两页完整的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5、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并请申请人写份英文说明;
★照片(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近照)。并请用铅笔在照片背面签名。 照片规格:35mm(宽) X 45mm(高)。
照片要求如下:
5、照片必须为尺寸,约35 mm x 45 mm; 2、脸部须占照片大小的百分70-80; 3、照片必须呈现脸部的整个正面,照片中的脸部尺寸从头顶到下巴底部须至少达到30---36mm; 4、不能佩戴墨镜、头饰、帽子,免冠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回国后还在有效期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
1、申请人户口簿整本原件;
2、如配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提供另一方整本户口簿原件;
3、如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首页,请提供由派出所开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婚姻证明原件
1、如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
2、如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
3、如遗失,请提供民政局、派出所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并盖章。
★同行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下者提供)
1、若与父母同行需提提供三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中英文对照)及认证书原件,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且10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办理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里必须要注明法定代理人信息,写明父母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2、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4、若只与父母一方同去,除提供上述资料外,不去的一方还要出具单亲委托公证书原件及认证;
5、提供父母双方的中英文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有最新年检记录,并盖公章),在职证明里要写明职务、月收入、来公司时间、此次行程时间及与孩子的关系、写清楚行程中涉及到的国家。学生儿童与哪一方共用资产,这一方的在职证明中还要说明此次孩子旅行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注:认证处不接收人名章反印在公证书的内封皮页上,公证处的公章反印在内空白页上、人名章外有边框或空白处有污渍的公证书。
★资产证明
1、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银行储蓄卡或借记卡对账单原件(加盖银行章)及卡正反面复印件(反面需要有签名),要有连续近12个月的往来账目(帐单最终要拉到出行月份之前的那个月份),且活期存款的余额不得少于5万元;
●2、如有自己名下的房产或车产,也请尽量提供下房产证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要有有效年检记录)
★境外医疗保险原件
保险合同应覆盖整个申根区域的行程天数。
★出行证明
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及行程计划表。
注:酒店预订单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的姓名。
★个人信息表
1、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名;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其他注意事项
旅行医疗保险要求如下:
1、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地国缔结。
2、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和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
3、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
敦士登的办事处。
4、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5、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前往法国治病,
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
如需办理公证或认证:
1、材料及工作日等问题,提前咨询公证处;
2、公证完毕后,公证处会将装公证书的信封封口,并盖上外事办认证处的联系方式的公章(包括电话、地址、工作时间),请按上面的信息办理认证。
3、广州领区递交瑞典材料均由挪威领馆代理,故申请材料与挪威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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